根据《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湖北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管理办法》(鄂科发成字〔2001〕160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2025年4月14日至4月17日通过审核的成果进行公示。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省科技厅提出书面意见。对匿名、无联系方式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意见,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业务咨询电话:027-87831707
材料寄送至:湖北省科技厅(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邮编430071)。
附件:2025年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公示名单(4月14日至4月17日)
湖北省科技厅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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