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职能自2023年10月起正式由科学技术部划转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因此,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及认定管理细则的制定工作,由工信部牵头,联合科技、财政、税务等多部门共同拟定新规,报国务院审批后颁布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优化调整将成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基于此背景,本文将从政策修订动向、审查要点升级及申报策略优化三个维度展开深度解析。
01:2024年高企认定审查复盘
2024年高企国家抽查率普遍较高,从历年2%的水平提升到20%以上,同时高企审查也愈加严格,审查方向更加多元化。
重点监控对象包括:
(1)名称中含有非高新领域字样的企业。
(2)属于非高新技术领域的行业企业。
(3)收入和人数较少的企业。
(4)知识产权证书集中短期获得的企业。
(5)只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非软件开发企业。
(6)近三年所得税涉及核定征收或加计扣除差异大的企业。
(7)三表数据一致性较差或差异显著的企业。
(8)购销相似的企业。
重点核查内容为:
(1)对“近一年参保人数小于等于1人”的企业,重点实地核查企业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2)对“知识产权全部为申报当年取得”的企业,重点实地核查相关知识产权(特别是以受让方式获取)是否与企业主营业务密切相关。
(3)对“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请联合相关部门重点核实企业违法、失信事实和整改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存续并正常从事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
02:2025年高企认定政策变化趋势
(1)评分体系调整
现行认定政策中客观分占比较小,仅28分,导致各地因专家主观评判差异出现打分不一致的情况。预计2025年新修订的办法中会显著提升客观分数在总分中的占比,以实现全国统一、公正的政策执行标准。
(2)知识产权方面
Ⅰ类知识产权更被重视:可能更突出发明专利等Ⅰ类知识产权的核心地位,以其作为评定的关键依据,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Ⅱ类知识产权的分值或作用可能会相对降低。
获取时间限制更明确:预计会明确Ⅱ类知识产权须在认定申请前一年取得,仅在申报当年获得的知识产权可能不被认可。
转让知识产权规定更严:对于转让的Ⅰ类知识产权,可能设定1年的使用时限。
(3)研发项目方面
研发项目如果只与申报企业购买、受让、受赠的知识产权关联,项目可能不会被认可为自主研发,研发费就会被否决,从而导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
在研发项目立项前就完成申请或者授权的知识产权,无合理解释,研发项目可能会作废。
研发立项报告如果出现知识产权上的内容(技术路线或图片照片等),未卜先知的逻辑导致研发项目被否决。
(4)科技人员方面
人员背景与工作内容关联:可能引入对科技人员学历背景、专业领域以及所从事具体工作内容的明确要求,不只是单纯看人员数量和占比。
占比标准更细致:会考虑企业规模和行业特性差异,对科技人员占比设置更细致的上下限标准,避免企业通过不合理增加人员来满足比例要求。
(5)成长性指标方面
评价指标多元化:可能增加净利润、研发费、新产品收入等指标,使评价更全面,更能反映企业健康发展状况,改变以往主要考核企业净资产和销售收入的情况。
整体而言,未来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保持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可能会朝着更加注重企业核心创新能力、研发投入质量、科技人员素质以及成果转化效益等方向优化和细化。
03:高企认定申报应该提前注意的事项
(1)填报工商信息企业年报的社保人员数量
2024年高企认定审查中,数据来源并非社保系统和税务系统,而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因此,每年申报工商年报信息不可再随意填报,需在该系统中如实填报社保相关信息。
(2)研发项目立项需要更加严谨
①在前期设立研发立项时,企业就应将知识产权的规划纳入其中,全面布局。要极力避免出现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度集中授权的情况,因为这种集中授权的模式不仅可能引发评审专家对企业研发持续性的质疑,也不符合高企认定对企业创新稳定性的要求。
②建议企业在规划知识产权申请时,开发完成时间与研发立项周期高度贴合。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清晰地展示企业研发活动的连贯性与逻辑性,让评审专家能够直观地了解到知识产权的产生是基于企业有计划、有步骤的研发活动,而非临时拼凑,从而提升知识产权在高企认定中的认可度。
③当企业申请的知识产权名称和研发立项名称关联度不高时,容易导致评审专家难以快速判断该知识产权与企业核心研发活动的相关性。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企业在申请知识产权时,通过命名着重体现其核心技术点,方便评审专家一眼就能准确分辨出该知识产权的价值以及与企业研发活动的紧密联系,为企业在高企认定过程中赢得更多的认可与加分。
(3)知识产权提前布局,且高度重视Ⅰ类知识产权的布局
建议企业每年均需要布局知识产权,保持每年都有授权数量,这不仅能直观地体现企业持续研发、持续创新的能力,也为高企认定中的创新能力评价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在知识产权的类型选择上,要高度重视发明专利等Ⅰ类知识产权的培育,它们将成为企业在高企认定竞争中的核心优势。
(4)研发费用归集需要更加严谨专业
①建立和规范研发费用辅助账
企业需针对研发费用构建独立的专账体系来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研发项目的不同以及科目类别,进行细致的详细记录。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清晰且直观地核算出每个研发项目的具体投入成本,以及追踪其最终产出成果。
②明确研发领用的材料为研发费用
在研发材料占研发费用比重较大的企业中,领用研发材料时,需要明确备注领用性质为研发材料,否则在税务风险稽查中无法说明领用材料详情。
③明确研发人员的研发经费
企业必须精准界定研发人员范畴,制定明确的岗位说明书与工作流程,把关人员所属类别。通过详细记录员工的日常工作内容与职责履行情况,确保只有真正投身于研发活动的人员费用,才被纳入研发费用核算,保证研发费用核算的纯粹性与准确性。
面对日趋严格的高企认定监管环境,建议企业建立"三早"应对机制:早诊断(合规审查)、早规划(3年培育期)、早准备(申报前12个月启动)。一润咨询可提供从创新体系建设到申报材料编制的全流程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提升申报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