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经信办企业﹝2022﹞17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州经信部门审核和公示等程序,确定第四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授予武汉阿尔法加芯片科技有限公司等2071家企业“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获得“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要继续聚焦主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专精特新发展,为我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各地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进一步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机制,细化培育方案,形成与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体系的有机衔接。
四、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3年,每年4月30日前需登陆培育平台完成信息更新;每次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自评,经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后(需实地核实)报省经信厅备案,省经信厅公告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特此通告。
附件:
湖北省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4日